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布《關于催化料、焦化料征收消費稅的公告》。明確催化料、焦化料屬于燃料油的征收范圍,應當征收消費稅,從2012年11月1日起執行。
國家稅務總局表示,催化料、焦化料是石油煉化企業對原油在常減壓生產工藝環節產生的產品,其特性屬于重質燃料油,同類產品如臘油、渣油等就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提高成品油消費稅稅率的通知》(財稅字[2008]167號)中明確為燃料油的征收范圍。
(關鍵詞:國家稅務總局 燃料油)
原油硫磺瀝青|重交瀝青普通瀝青
石油焦|石油焦煅燒焦石蠟|石蠟液蠟
燃料油|油漿渣油成品油|汽油柴油
潤滑油|國標基礎油非標基礎油白油
溶劑油|芳烴D系列石腦油正己烷
燃 氣|丙烷丁烷液化氣天然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