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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扶持正深陷資金鏈緊張和雙反案漩渦中的中國光伏行業,11月10日財政部聯合四部委聯合發布《關于組織申報金太陽和光電建筑應用示范項目的通知》(下稱《通知》),將在今年上半年金太陽和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工作基礎上,于今年年底前再次啟動一批示范項目,對光伏發電項目再度伸出扶持之手。
通知規定,組織項目申報工作的有關部門,應于11月15日前上報相關文件和材料。
《通知》稱,為鼓勵光伏發電項目加快實施,此次補助標準與批復及竣工時間掛鉤。其中,本次批復且于2013年6月30日前完工的金太陽以及與建筑一般結合的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項目,補助標準原則上為5.5元/瓦;建材型等與建筑緊密結合的光電建筑一體化項目,補助標準原則上為7元/瓦。
偏遠地區獨立光伏電站的補助標準原則上為25元/瓦,戶用系統的補助標準原則上為18元/瓦。對光伏發電入社區、入家庭項目,根據投資成本情況,在金太陽和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項目補助標準基礎上予以適當增加。
對于獲得補助項目的申報,《通知》指出,支持應用條件好的省(區、市)和市(縣)開展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每個省示范市(縣)原則上不超過3個。鼓勵與新能源城市、綠色能源示范縣、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市縣等相結合申報項目,示范項目選用的晶體硅光伏組件全光照面積的光電轉換效率不低于15%,非晶硅薄膜組件轉換效率不低于8%,且必須由該品牌擁有企業自有工廠生產。
自2009年3月起,中國政府決定每年從財政出資100億元左右,為太陽能屋頂和光伏建筑建設提供補貼,以促進國內太陽能發電市場的形成。
2009年07月21日,財政部、科技部、國家能源局聯合下發的《關于實施金太陽示范工程的通知》,“金太陽示范一期工程”補貼范圍包括用戶側并網光伏發電、獨立光伏發電、大型并網光伏發電等示范項目建設,補貼力度達到總投資額的50%-70%。補貼總額預計超過60億元。
但是“金太陽”一期工程執行效果不盡如人意。截至2010年年底,一期工程動工建設項目不足規劃總規模一半,財政部等部門取消了39個項目。
2011年6月,財政部等部委又聯合下發《關于做好2011年金太陽示范工作的通知》,“金太陽”二期工程的補貼標準為,采用晶體硅組件的示范項目補助標準為9元/瓦,采用非晶硅薄膜組件的為8元/瓦,最終確定的二期項目規模較一期大大縮減。
2012年2月1日,財政部、住建部和國家能源局再次發布通知,啟動2012年金太陽示范工程。其中,對用戶側發電項目補貼標準從9元/瓦下調至7元/瓦。
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王斯成10月23日接受財新記者采訪時表示,包括金太陽工程政策在內的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園區、新能源城市、無電地區電力建設、光電建筑等方面的新政策正在啟動。政府在新的光伏項目或投700億元。
他還透露,中國在可再生能源的政策(包括上網電價補貼)上,每年投入220億元,還有初投資補貼,每年80至100億元。今年光伏業的所有審批項目已經超過了5GW,大型光伏電站大概3GW,光電建筑項目建設部批準了300MW,“金太陽工成核準了1.7GW,但實際上真正撥款項目只有大約1GW,合計1.3GW,而大型電站這3個GW還要看情況,因為政策并不是很順,有很多陷阱”。
(關鍵字:補貼 光伏產業 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