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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獲悉,日前,防城港檢驗檢疫局對一批自緬甸進口的鋅精礦進行查驗時,判定該批貨物屬于我國目前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
據悉,這批鋅精礦重50.04噸,價值2.59萬美元。檢驗檢疫部門查驗時,發現該批貨物呈灰色粉末狀,夾雜有大量金屬渣、螺絲、金屬絲等物質,立即啟動進境礦產品檢出重大問題應急預案,將貨物就地封存,貨物全部掏箱進行取制樣及檢驗鑒定。經現場勘驗、實驗室檢測、X射線衍射圖譜比對等綜合分析,發現該批貨物不是鋅精礦,其來源應是火法煉鋅精餾過程中產生的鉛硬鋅渣,同時夾帶有螺絲、金屬絲等。根據我國《禁止進口固體廢物名錄》相關規定判斷,該批貨物屬于我國目前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防城港檢驗檢疫局及時將相關檢出信息告知國內收貨人,經國內收貨人確認,不同意接受該批鋅精礦。目前,防城港檢驗檢疫部門已出具檢驗證書和檢驗檢疫處理通知書,為收貨人對外索賠提供技術支持,積極協助國內企業對外索賠。
近年來,我國對礦產品等資源性商品的需求迅猛增加。與此同時,“問題礦”、“劣質礦”出現的幾率也大大增加。對此,口岸檢驗檢疫部門將加強入境貨物特別是涉及安全、衛生、環保等敏感商品的監管,加大對入境高風險礦產品抽查力度,避免我國生態環境遭受污染;加強與海關的緊密協作和配合,建立有效的信息網絡監管機制,形成監管合力,進一步提高口岸執法把關的能力和水平。
檢驗檢疫部門提醒,國內收貨人應重視合同簽訂和質量驗收,在合同中細化環保元素、外來雜質的限值,確定詳細的調價條款,以到港檢驗結果作為結匯依據;選擇信譽較好、質量管理體系完善的供貨商作為商業伙伴,從源頭上確保產品質量。
(關鍵字:鋅精礦 進口 進口固體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