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訊 2013年10月10日,歐洲議會批準自2015年秋季起禁止在紐扣電池中使用汞,并在2016年1月31日前逐步淘汰目前對無繩電動工具中使用的鎘電池和蓄電池的豁免。這些變化將依據對歐盟電池指令2006/66/EC做出修訂的新法規執行。南通檢驗檢疫局駐啟東辦事處提醒,企業應及時與檢驗檢疫部門加強溝通和聯系,及早應對,避免因政策法規不熟悉而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據悉,目前實施的歐盟電池指令允許鎳鎘電池在某些產品類別,如緊急報警系統(包括應急燈)、醫療設備或充電式電動工具的使用,盡管一般在便攜電池和蓄電池中鎘的限定含量為0.002%。新規生效后,這種電池的使用將進一步限制在緊急系統和應急燈以及醫療設備中。除了收緊鎘的禁令外,歐洲議會保持其消除廢水和環境中的汞的政策,包括禁止在紐扣電池中使用汞。這些電池通常用于小型電子設備如手表、玩具和遙控器。擬議的新規則對紐扣電池中汞的限制將與目前電池指令中汞限制含量0.0005 %保持一致。新規生效后,相關電池和蓄電池可以繼續售賣直至庫存消耗完畢。
啟東是全國知名的“電動工具之鄉”,從事電動工具生產的企業近200家,涉及出口業務的有20多家,電動工具整機年出口額達5000多萬美元。對此,南通檢驗檢疫局駐啟東辦事處提醒相關出口企業:一是及時關注研究歐盟相關電池法規的制訂進度,針對性的調整產品結構,從而降低出口風險;二是強化科研,研發高質量、低污染的新型電池產品,推動“綠色環保電池”,保持產業的良性發展;三是嚴格把關,積極尋找電池原材料的綠色供應商,高度關注電池中有害物質的種類與限量,確保電池符合歐盟的控制要求。
(關鍵字:電池 鎘 汞 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