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比亞稅務局表示,贊比亞將于9月8日起取消對礦業公司及出口商在申請退稅方面的一項規定,該規定要求礦業公司及出口商在申請退稅時需提交目的國的進口許可證。
贊比亞財務部長Alexander Chikwanda透漏,上個月,非洲第二大銅出產國稅務機構表示將該規定暫停,因為這項規定行不通。
他還表示贊比亞政府計劃協商償還由銅礦公司和出口商因未能提供進口許可證而抵押支付的6億美元增值稅。
贊比亞稅務局表示,在取消條例取消之前,只有提供進口許可證的企業才能在現行增值稅的規定下申請退稅。
Alexander Chikwanda說:“贊比亞稅務局考慮到相關利益方對稅收管理的關注。根據情況,贊比亞稅務局對稅務條例進行了修正。”
去年為了避免和減少逃稅,贊比亞政府開始實施2008年對出口商提出的銅發貨許可證條例,。
部分公司抱怨說,因為他們通過中間商進行出口,所以他們無法提供發貨許可證。
受到影響的這些公司包括第一量子礦物公司、韋丹塔資源公司、巴里克黃金公司和嘉能可斯特拉塔股份有限公司。
(關鍵字:贊比亞 礦業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