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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5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擴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研究部署進一步實施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戰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會議決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將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由上海市分批擴大至北京、天津、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廣東和廈門、深圳10個省(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明年繼續擴大試點地區,并選擇部分行業在全國范圍試點。
會議討論通過《關于大力實施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戰略的若干意見》。會議指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六省在內的中部地區,在國家區域發展格局中占有舉足輕重的戰略地位。要繼續大力實施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戰略,更加注重轉型發展和協調、可持續發展,著力激發中部地區內需潛能,進一步拓展發展空間,努力實現中部地區全面崛起。
會議要求加強對中部地區的政策支持。加大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力度,重點支持糧食主產區提高財政保障能力,支持中部地區改善民生和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支持三峽庫區、丹江口庫區、神農架林區等重點生態功能區建設。
會議對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進行了部署。(一)完善低保對象認定條件。除戶籍狀況和家庭收入外,增加家庭財產作為認定低保對象的基本條件。(二)規范審核審批程序。凡認為符合條件的城鄉居民都有權直接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低保申請。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入戶調查和民主評議。縣級政府民政部門負責審批。嚴格執行低保審核審批公示制度,規范公示的內容、形式和時限。全面推行低保金社會化發放。(三)建立核對機制,加強動態管理,確保準確、高效、公正認定低保等社會救助對象,將不再符合低保條件的及時退出保障范圍。(四)健全監管機制。鼓勵社會組織參與、評估、監督低保工作。公開低保監督咨詢電話,暢通投訴舉報渠道。會議要求加強低保工作能力建設,充實基層力量,強化業務培訓,不斷提高管理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