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0日報道今年10月起,“汽車三包”規定就將正式實施。順應“汽車三包”的相關規定,國稅總局日前也發布了《關于車船稅征管若干問題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明確了從9月1日起,車因質量問題退貨,可退車船稅。
記者隨后發現,“汽車三包”實施后,消費者如在退車的情況下,可以退的其他費用還包括汽車購置稅、汽車保險費等。對于這些規定和措施,很多消費者表示歡迎,提出的建議則是希望能夠盡量簡化程序、避免手續過于繁瑣。其中,特別是對車船稅退稅一塊,由于車船稅金額相對不高,過于繁瑣的程序可能會使一些退稅不了了之,因此車主亦建議能出臺更為詳細的操作指引。
車船稅:
退稅自退貨日起計算
《公告》規定,已經繳納車船稅的車船,因質量原因,車船被退回生產企業或者經銷商的,納稅人可以向納稅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自退貨月份起至該納稅年度終了期間的稅款。退貨月份以退貨發票所載日期的當月為準。
10月1日我國將正式實施汽車三包規定,其中也有涉及車船稅問題。內容提及的“因質量問題退車的,已繳稅款每滿1年扣減10%計算退稅額,未滿1年的按已繳稅款全額退稅”,與《公告》規定一致。
購置稅:
退稅未滿1年全額退稅
根據汽車三包規定的相關解釋,如果一旦需要退換車的話,可能涉及的問題還有汽車的保險費以及購置稅怎么退。
而據介紹,如果需要退保險,可以依據《保險法》和保險合同進行操作。
據介紹,關于購置稅退稅的問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車輛購置稅稅收政策及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發[2005]47號)的規定,因質量問題退車的,已繳稅款每滿1年扣減10%計算退稅額,未滿1年的按已繳稅款全額退稅。
建議:期待能簡化程序 統一窗口辦理
《汽車三包規定》最大限度地保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如果發生退換車,按照目前的情況,因為相關稅費的處理涉及多個不同的部門,車主可能需要跑很多個部門或窗口來辦理。
為此,來自廠家、經銷商和消費者的呼聲中,建議設立統一的平臺或窗口來辦理,將極大方便車主辦事。有曾經辦理過購置稅退稅的車主表示,目前辦理這些手續還是較為繁瑣。對于購置稅這塊動輒數萬元的退稅項目,消費者可能還要有很大耐心一個個部門跑,但具體到車船稅這一塊,可能可退的數額也只有兩三百元,為了這些錢如果手續太繁瑣,車主可能會沒有那么多耐心去辦。因此,相關的退稅項目一方面應該出臺更為明晰的操作指引,另外在退稅時需要遞交的資料證明等希望能夠統一,這樣辦了一項退稅下一項也可以順利辦理。
(關鍵字:國稅總局 車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