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委會[2015]3號
海關總署:
經國務院批準,調整部分產品出口關稅,具體如下:
一、取消鋼鐵顆粒粉末、稀土、鎢、鉬等產品的出口關稅。
二、對鋁加工材等產品出口實施零稅率。
三、以上調整自2015年5月1日起實施。
以上調整詳見附件。
附件:出口關稅調整表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2015年4月14日
(關鍵字:鎢 鉬 出口關稅)
鉬|鉬精礦氧化鉬鉬鐵四鉬酸銨
鎢|鎢精礦鎢鐵APT鎢粉
釩|五氧化二釩釩鐵釩氮合金偏釩酸銨
鉻|鉻礦高碳鉻鐵低碳鉻鐵金屬鉻
錳|錳礦普通硅錳高碳錳鐵電解錳
硅|硅鐵金屬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