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元宵節14日登場,臺當局“標檢局”12日公布手提燈籠檢測結果,抽驗21件竟有4件塑化劑含量超標高達68倍至136倍。
這次抽驗另有19件“中文標示”不符,包括無商品檢驗標識、無中文標示,或是商品檢驗標識的批號不符、中文標示的材質標示不明確、警告年齡標志年齡數字不正確、制造商地址不完整等。
“標檢局”第二組長張文彬說,幼嬰兒接觸塑化劑含量超標燈籠,最好洗手,否則過度接觸,如放入口中、啃咬,可能干擾到原有內分泌系統的平衡及功能,將使男幼童雌性化或是生殖器官長不大或不完整,或是增加女幼童罹患乳腺癌機率。
“標檢局”說,已依“商品檢驗法”規定,通知業者限期一個月內回收改正;違反者將處以10萬元(新臺幣,下同)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另未貼附“商品檢驗標識”部分,經查證逃避檢驗屬實,將依法處以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關鍵字:燈籠塑化劑 塑化劑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