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發集團公告:根據最新的湖北省《磷礦石資源稅征管辦法》,對磷礦石從價計征資源稅后,按照調整后的資源稅率以2012 年礦石數據計算,預計2013 年將由此減少利潤3000 萬元左右。公司將通過調整銷售策略、加強銷售管理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本次資源稅改革對公司的影響。
自2013 年1 月1 日起,湖北省內磷礦石資源稅將實行從價計征,稅率為10%,由于目前湖北地區磷礦石主流銷價格高于150 元/噸,我們估計不含增值稅銷售均價在250-300 元/噸左右,則單噸資源稅將上漲至約25-30 元,高于此前從量15 元/噸的計征水平,且若磷礦石價格上漲,資源稅增收額還將相應上調。
短期提高企業稅負,中長期提升磷礦石漲價預期。資源稅上調,而據我們了解,相關通知中有望降低的價格調節基金及其他政府性基金規模不大,本次調整企業稅負將有所增加,但中長期看將進一步提高國內磷礦石漲價預期。
從價計稅有利于提高磷礦石資源利用水平。資源稅從價計征是更合理的方式,隨著礦石品位提高銷售價格提高,納稅額也將相應上調,高品位礦石的利潤將被壓縮,礦石開采企業將更加重視中低品位礦石的開發利用,減少企業“采富棄貧” 現象的發生。
(關鍵字:磷礦石 資源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