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求努沙登加拉紐蒙公司(PTNewmontNusaTenggara,簡稱NNT)除了與印尼自由港(FreeportIndonesia)公司合作之外,須考慮自己興建冶煉廠。
礦物與能源部煤炭和礦物總局局長蘇克亞爾(R.Sukhyar)在雅加達與國會第七委員會舉行會晤間隙表示,政府不愿意Newmont公司僅依靠Freeport公司的冶煉廠。
“我們觀察到,倘若Newmont公司依靠Freeport公司的冶煉廠,而全部配額都由Freeport公司控管,則Newmont公司將會有問題,”他說道。
他確認,Newmont公司已經進行冶煉廠的可行性研究,而其結果表明建設冶煉廠不經濟。
他續說,由于不經濟性事宜,政府亦已決定Newmont公司借用Freeport公司的冶煉廠。
“但我們要求Newmont公司尋找Freeport公司以外的伙伴,重新研究建設冶煉廠,”他如斯說。
他闡述,在重新洽談開采合同的諒解備忘錄亦規定,Newmont公司將與第三方,包括Freeport公司進行合作。
Newmont公司甚至計劃繼續在ElangDodo地區投資,以致必需肯定持續性的供應給冶煉廠。
“現今的技術越來越先進,以致Newmont公司須重新研究,興建冶煉廠是否更具經濟性?”
2014年9月3日,政府與Newmont公司簽署諒解備忘錄,關于重新商談西努沙登加拉BatuHijau開采合同。
“根據該諒解備忘錄的其中一條款稱Newmont公司將使用Freeport公司的冶煉廠,”他稱。
1986年12月2日,Newmont公司簽署第四代的開采合同。
Newmont公司的56%股份是NusaTenggaraPartnershipBV擁有的,但由紐蒙特礦業公司(NewmontMiningCorp.)與和日本紐蒙特礦業公司所控制。
其他股東是PukuafuIndah公司持有17,8%的股份、MultiDaerahBersaing公司持有24%的股份,以及印尼MasbagaInvestama持有2,2%的股份。
(關鍵字:銅冶煉 銅冶煉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