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9日公告,為了公司全資子公司塔中礦業有限公司(下稱“塔中礦業”)與塔國政府在采礦業領域的進一步合作與發展,根據2010年11月25日塔國能源工業部和塔中礦業《關于深化在礦業領域合作的備忘錄》,以及2014年7月24日塔國政府和塔中礦業《對北扎勒尼索勒礦床儲量綜合開發投資協議》的約定,雙方擬簽訂《對北扎勒尼索勒礦床儲量綜合開發投資協議內容修訂的補充協議》。合同主要內容為:
1、在“北扎勒尼索勒礦床”設計、建設及投產年生產能力達到兩百萬噸的礦石開采和加工企業;
2、設計、建設及投產年生產能力為五萬噸的現代環保鉛冶煉廠;
3、在五萬噸的鉛冶煉廠投產后,根據塔國硫酸的實際消化能力以及原料滿足塔中礦業采選能力達產300萬噸之后,再確定年生產能力為五萬噸的現代環保鋅冶煉廠項目實施;
(關鍵字:西藏珠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