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加快中醫藥特色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措施》指出,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中醫藥全面參與疫情防控救治,作出了重要貢獻。但也要看到,中醫藥仍然一定程度存在高質量供給不夠、人才總量不足、創新體系不完善、發展特色不突出等問題。
為此,《措施》從夯實中醫藥人才基礎、提高中藥產業發展活力、增強中醫藥發展動力、完善中西醫結合制度、實施中醫藥發展重大工程、提高中醫藥發展效益、營造中醫藥發展良好環境等七個方面進行了詳細部署。
在增強中醫藥發展動力方面,將從保障落實政府投入、多方增加社會投入、加強融資渠道支持等多個方面發力,具體包括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中醫藥企業上市融資和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等。
《措施》提出,鼓勵社會資本發起設立中醫藥產業投資基金,加大對中醫藥產業的長期投資力度。
支持符條件中醫藥企業上市融資
近幾年來,中藥新藥申請注冊數量和上市數量較少。據國家藥監局發布的《2019年度藥品審評報告》,2016~2019年批準上市的中藥新藥分別僅為2個、1個、2個、2個,遠低于化藥NDA審評通過數量。
過去中藥新藥的審批上市參考的是化藥的審評審批尺度與方式。但西藥的新藥審評標準與中藥的發展規律并不相適應。化藥需要做三期臨床研究,有標準的臨床試驗流程管理,且有客觀的評價方法和評級指標,但這些卻不適用于中藥。生存質量改善、臨床癥狀改善是中藥的特點,但是可能無法達到具體指標上的要求。
上述業內人士舉例說,比如化藥在治療糖尿病藥物觀察的指標包括血糖的降低,但中藥在臨床上實際看的是癥狀是否好轉,而非去評價血糖指標是否降低。這并不符合當前臨床試驗方案與管理要求,而過去中藥新藥想要獲批上市,又必須過這一關。所以,建立符合中藥自身發展特點的注冊管理制度非常重要。
2019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提出改革完善中藥注冊管理。建立健全符合中醫藥特點的中藥安全、療效評價方法和技術標準。
此次《措施》明確,加快推進中藥審評審批機制改革,加強技術支撐能力建設,提升中藥注冊申請技術指導水平和注冊服務能力,強化部門橫向聯動,建立科技、醫療、中醫藥等部門推薦符合條件的中藥新藥進入快速審評審批通道的有效機制。
并且,以中醫臨床需求為導向,加快推進國家重大科技項目成果轉化。統籌內外部技術評估力量,探索授予第三方中醫藥研究平臺專業資質、承擔國家級中醫藥技術評估工作。增加第三方中藥新藥注冊檢驗機構數量。
另一方面,中藥領域近幾年上市公司數量也較少。2018年、2019年A股并無中藥企業上市,2020年A股新增3家中藥上市公司。
為增強中醫藥發展動力,《措施》要求加強融資渠道支持。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中醫藥企業上市融資和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鼓勵社會資本發起設立中醫藥產業投資基金,加大對中醫藥產業的長期投資力度。
并且,鼓勵各級政府依法合規支持融資擔保機構加大對中醫藥領域中小企業銀行貸款的擔保力度。支持信用服務機構提升中醫藥行業信用信息歸集和加工能力,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支持中醫藥特色發展。
中藥飲片實行自主定價
為提高中醫藥發展效益,《措施》提出,完善中醫藥服務價格政策。建立以臨床價值和技術勞務價值為主要依據的中醫醫療服務衛生技術評估體系,優化中醫醫療服務價格政策。醫療機構炮制使用的中藥飲片、中藥制劑實行自主定價,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關鍵字:中醫藥 產業 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