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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將于11月1日啟動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初步測算,廣州市每年稅收將減少33億~50億元。
廣州市昨日召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工作會議,介紹了相關情況。在主要稅制安排的稅率方面,將在現行增值稅17%的標準稅率和13%低稅率基礎上,新增11%和6%兩檔低稅率;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適用17%稅率,交通運輸業服務適用11%稅率,其他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適用6%稅率;小規模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增值稅征收率為3%。
試點行業主要包括運輸服務、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
上海市今年1月1日正式啟動“營改增”試點,試點以來,結構性減稅成效明顯,初步測算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全年將減少80億元。7個月后,“營改增”試點范圍擴大至北京、天津、江蘇、浙江(含寧波市)、安徽、福建(含廈門市)、湖北、廣東(含深圳市)等8個省(直轄市)。
新聞通稿稱,“營改增”試點在上海實施后,廣州市地稅部門一直密切關注試點工作情況。市地稅局專門成立了營業稅改增值稅企業稅負與組織收入情況調研工作小組。
廣州市財政局副局長段彩英表示,上海“營改增”試點已實現了預期減稅目標,廣州市的初步測算結果也表明總體稅負將下降。據初步統計,此次共涉及7萬戶納稅人在2011年繳納營業稅約80億元,改征增值稅后,廣州試點納稅人戶數和稅收減收約占全省的一半,稅收減收也是一半,約每年33億~50億元。
不過,段彩英說,盡管總體上會實現企業減負,但并不代表所有企業稅負都會下降,因為企業成本結構和發展時期的不同,導致其在某一環節上繳納的稅收也不同。
廣州市國家稅務局副局長鄧少蘭也在會上說,“營改增”試點對小企業的減稅效果非常明顯,小企業稅率降幅將達到40%,但交通運輸業有可能出現稅負增加的情況。此外,由于經營情況、固定資產購置情況有差異,交通運輸業內部也將出現稅負“有升有降”的局面。
廣州一家大型裝卸運輸企業人士也表示,“營改增”試點對他們這樣提供裝卸、運輸等服務的物流輔助行業企業來說,測算稅負將由3%上升到6%。
對此,段彩英表示,企業由于營改增而增加的稅負將由財政專項資金足額補貼。對于小部分因“營改增”試點導致稅負增加的企業,廣州市將安排5億元試點財政專項基金予以扶持。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實行“營改增”試點不久,在實際實施中出現了一些小狀況。中央財經大學財務學院副院長劉恒認為,這是由于北京國地稅分設的情況導致,地稅業務轉移到國稅必須付出時間成本,而一些地方準備時間不足。“我認為這個問題是技術層面問題,上海由于不分國稅和地稅而未出現此類問題。”
劉恒建議,廣州在實行“營改增”過程中,要實現國稅局和地稅局之間的無縫銜接,否則會使企業在財務、會計、信用管理上出現很多縫隙,造成跑稅,導致企業負擔增加。
劉恒指出,廣東“增值稅”試點借鑒了上海的1+6模式,但目前所列入的部門不足以涵蓋增值稅擴圍的要求。下一步還有很多部門也要陸續進入,如建筑安裝業等,但要對進入可能導致的結果進行評估,且應該有一個時機允許其平穩過渡。“總之,多數營業性單位都應進入增值稅行列,這大概是長期的改革趨勢。”
(關鍵詞:廣州 稅收 “營改增”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