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開拓市場,促進產品銷售,推動工業經濟平穩運行,近日,神木縣政府研究出臺了進一步推動工業經濟平穩運行的十條意見。這十條意見分別從費用減免、資金獎勵、貸款貼息、拓展融資渠道、開拓市場、提升服務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
該縣規定,為積極培育規模以上企業,縣上對新增規模以上企業實行獎勵。對在2013年內新增規模以上且納入統計部門統計范圍的工業企業每戶獎勵20萬元。
該縣實行規費返還或減免,推動煤礦復工增產。該縣規定,對縣內地方煤炭生產企業(不包含洗煤廠、高爐噴吹等企業)的價調基金、維簡費、水資源補償費、水土防治費和煤炭計量費實行先征后返;對安全費、企業所得稅實行減收,對2013年度縣內地方民營煤礦的電信網絡租賃費由縣財政代繳。對全縣60萬噸以上產能的蘭炭企業及金屬鎂等配套蘭炭工段企業,繼續實行維簡費返還。
縣上對載能行業實行用電獎勵,提升企業競爭能力。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安全、環保要求的地方或地方控股的規模以上電石、鐵合金、金屬鎂、玻璃和水泥等生產企業(不包括擁有自備電廠的自發自用企業),縣上按照實際用電量給予0.07元/千瓦時獎勵。同時,錦界園區內企業工業用水調價政策年內暫不執行。
對非煤產業,神木縣實行貸款貼息,引導企業轉型升級。縣境內地方或地方控股,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環保、安全等規定,且在2013年正常生產的規模以上非煤生產企業,從201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在各商業銀行新發生的流動資金貸款,縣上將分行業按比例給予貸款貼息。
為了緩解企業資金緊缺壓力,神木縣拓展融資業務,鼓勵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大對企業的融資支持力度,增加企業貸款額度。縣國有資產運營公司拓展企業銀行承兌匯票質押業務并及時研究發放,同時進一步加大對縣屬中小企業支持的力度。
鼓勵使用地方產品,擴大產品內銷。從2013年5月1日至12月31日,縣上對承擔政府投資項目建設任務的企業,全年采購縣內地方規模以上企業工業產品金額達500萬元以上的,給予采購額3‰的獎勵。
為促進企業開拓銷售市場,神木縣實行產品促銷獎勵。對2013年內未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食品質量安全事故、企業法人無違法違紀行為及無環境違法行為且2013年主營業務收入及稅金同步增長在10%以上的地方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依據稅金增長幅度給予獎勵。
(關鍵字:金屬鎂 神木 十條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