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日本岡山縣美作市將在得到中央政府許可后,于2023年度開始對事業用太陽能電池板征稅。在一地實施后,“太陽能電池板稅”有可能會向日本全國普及。“太陽能電池板稅”究竟為何被提出并獲得通過,又會對日本未來的太陽能發展產生何種影響呢?
01
一項日本針對“太陽能稅”的問卷調查
2020年9月10日,日本太陽能發電協會(JPEA)公布了一項問卷調查的結果。調查內容為岡山縣美作市太陽能從業者對事業用太陽能電池板被征稅的態度。
結果表明,回答了問卷的相關從業者中有98%的人反對向事業用太陽能電池板征稅。反對的理由有“沒有看到導入這項稅收的妥當理由”“與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普及的國策相違背”等等。
這項調查問卷被寄給了106個在美作市擁有太陽能電站和有電站建設計劃的106名相關從業者;厥盏膯柧砜梢源懋數229MW的設備容量,占被調查設備總量的89%.
對于導入太陽能可能會對事業產生的影響,有41%的從業者表示“這項稅收可能會造成經營上的問題”,有30%的從業者表示“稅收雖有影響,但不至于成為經營上的問題”,還有16%的從業者表示“擔心這項稅收會成為事業繼續下去的困難”。
而對于 “太陽能電池板稅”會對經營造成哪些具體影響,相關從業者表示,自己在建設太陽能電站時并未將這項支出考慮在內,多出的這項納稅負擔會對歸還借款造成困難,而且未來想要給電站更換逆變器等計劃也無法實現了。還有從業者表示,這筆預想外的支出無法轉嫁到賣電價格中去,在收益構成不變的情況下,電站收益將會收到壓縮。
早在2019年,美作市就將“導入事業用太陽能發電板稅”設為目標,并在當年就對該稅的相關條例進行了審議。在此背景下,地方政府對當地太陽能從業者進行了這次問卷調查。
02
岡山“太陽能稅”的適用范圍和具體內容
2021年12月21日,美作市議會多數通過了“事業用太陽能電池板稅”的相關條例。在獲得總務大臣的許可后,美作市將于2023年度開始征收此稅。
當地政府表示,征收“事業用太陽能電池板稅”的目的是,負擔“維持與提高和太陽能發電從業者相關的自然和生活環境”的費用,發電設備周邊的防災對策費用,以及維持并提高町內民眾生活環境改善的相關費用。
這項稅收的征收對象是發電功率10kW以上的戶外地面電站,具體金額將根據符合征收對象的電站中電池板的總面積進行計算和征收。計算方式為每年每平米50日元(約合2.77元人民幣),征稅期限為5年。
而建筑物屋頂的太陽能電池板,不滿10kW的太陽能發電設備,以及在被認定為地質災害風險較高地區的不滿50kW的太陽能發電設備不在此次征稅對象之列。
FIT實行后,太陽能電站的數量在美作市迅速增長。截至2018年底,美作市已有418座容量共計約5萬2000千瓦的太陽能發電設施正在運行。2019年度,該市的一個地區就有約15萬kW的太陽能發電設施準備運行,當年還有超2萬kW的計劃正在進行之中。
不僅是當地相關從業者,JPEA自2019年這項稅收被提出時就始終表示反對。協會表示,不管稅金做出如何調整,只要這項稅金存在,就會始終表示反對。反對的理由為,電站運營中已被征收了法人事業稅和固定資產稅, “事業用太陽能電池板稅”是“二重課稅”,妨礙了電力交易市場的公平競爭。此外,如果這項稅收還在日本全國進行普及,將會成為太陽能發電成為獨立的主力電源的絆腳石。
03
“太陽能稅”的通過和各方態度
對于“事業用太陽能電池板稅”是否是固定資產稅之外的“二重課稅”。日本一名律師表示,固定資產稅是對“發電設備”進行征稅,而“事業用太陽能電池板稅”是對“賣電行為”進行征稅。由于征稅客體不同,所以“事業用太陽能電池板稅”并非“二重課稅”。
“事業用太陽能電池板稅”是一項法定外目的稅,這是日本地方政府規定的一種用于特定目的的稅收。但若要征收,除了地方議會的通過,還必須要得到日本中央政府的總務大臣的同意。如果總務大臣認為①這項稅收和其它稅收的疊加加重了當地居民的負擔,或是②稅收對地方團體間的物流造成了重大阻礙,抑或是③違背國家整體的經濟政策。
對于第1條,根據JPEA的估算,以上述規則進行征稅,則對1千瓦時14日元的FIT價格來說,稅金負擔將占到賣電收益的約2%.太陽能發電事業不僅有開發成本,電站建成后還有歸還借款,日常維護等多項成本。將來太陽能發電收購價將進一步降至每千瓦時10日元,這項稅收的負擔有可能進一步加重。
而對于第3條,日本已于去年推出了新版的能源基本計劃,計劃大力推進以太陽能為首的可再生能源的普及。而且日本太陽能投資的增長本就是基于日本政府的各項相關優惠政策。如果征收事業計劃預想外的稅收,可能會打擊正在和即將加入的投資者的積極性。
所以“事業用太陽能電池板稅”即使不是“二重課稅”,也的確有可能違背第2條和第3條原則。但從以前的案例來看,過去總務大臣只否決過一次地稅決議,這次的稅收條例能否獲得通過,最終還要看總務大臣的判斷。而管理FIT制度的日本經濟產業省,目前沒有對此事發表評論。
即使這項稅收獲得中央政府通過開始征收。也不排除相關從業者起訴地方政府的可能性。如果政府敗訴,將支付賠款。2001年神奈川縣就因征收“臨時特例企業稅”而被相關企業起訴,最后縣政府敗訴,向全縣1700家公司支付了共計635億日元的賠款。
究竟日本的“事業用太陽能電池板稅”會出現何種新進展,我們將拭目以待。
(關鍵字:光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