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鉬業(03993.HK)公布,收到河南省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簽發的洛民四初字第18號《應訴通知書》及相關法律文件,知悉洛陽市飛虹祥礦業起訴公司侵權案為該法院受理。
案件指,公司所有的坐落於欒川縣赤土店鎮馬圈村爐場溝組尾礦庫排放廢料、廢水,壓覆相鄰的原告具有開采權的王家溝礦區達0.76平方公里;此外,原告另有近2平方公里的礦床由於被告尾礦庫排放廢水侵蝕,已永久不能開采。前述被告壓覆侵權行為已給原告造成經濟損失。
訴訟請求判令被告停止擴建和使用坐落於欒川縣赤土店鎮馬圈村爐場溝組尾礦庫,停止對原告的侵權;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5億元人民幣,及判令被告承擔本案一切訴訟費用。
上述案件尚未開庭審理;而因未開庭,故暫無法判斷對公司的影響。
(關鍵字:鉬 洛鉬 壓覆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