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北京微博微信發布廳援引北京日報消息稱,北京市國資委近日出臺了《關于加快推進劣勢及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國有企業退出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六類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企業被納入退出名錄。包括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的企業;鋼鐵、煤炭、水泥、建材等產能過剩行業的企業及產業鏈低端企業;長期虧損、扭虧無望的企業等。
《指導意見》提出,將立足首都城市戰略定位,以管資本為主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加快低效無效資產、過剩產能企業和一批“僵尸”企業的退出,提高國有資本配置和運行效率,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和抗風險能力。
《指導意見》保持了政策的一致性和延續性,同時又體現了疏解非首都功能新的要求。市屬國有企業的退出方式,除了資產重組、產權轉讓、關閉停產、注銷、破產清算之外,還增加了搬遷方式。對于化解過剩產能、市政府要求限期關停、企業主動疏解退出這三類企業,將適用不同的支持方式,對在職職工分流安置費用、退休人員移交社會化管理費用、離休干部的管理費用、非經營性資產移交費用給予一定支持。退出工作完成情況將納入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范圍,并在董事會工作評價、監事會監督檢查和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作為重要內容。
附納入退出名錄的六類國企:
1.屬于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的企業;
2.處于鋼鐵、煤炭、水泥、建材等產能過剩行業的企業及產業鏈低端企業;
3.長期虧損、扭虧無望、主要靠政府補貼和銀行續貸維持經營的“僵尸”企業、空殼企業和長期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
4.四級及四級以下且管理失控的企業;
5.參股比例較小,實際控制能力弱的企業;
6.其他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企業。
(關鍵字:北京 鋼鐵 國企)